问题 | 期房转让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一、期房转让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 期房转让合同应注意以下五个事项: 一、必须存在有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合同是以预售合同为基础的,预售合同无效,转让合同当然无效。 二、标的物是正在建设而未竣工的商品房 三、必须取得银行的同意 银行和预售人之间形成了借贷法律关系和抵押法律关系,相应的银行是债权人和抵押权人。在借贷法律关系中,债务人转让债务必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否则转让不发生效力。 四、应该通知开发商 开发商和预售人之间是商品房买卖法律关系和借贷保证法律关系。相应的开发商是债务人和连带保证责任人。按《民法典》规定,在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时,未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可见期房转让不以取得预售人同意为要件,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各银行都在借款合同中约定预购人转让期房时必须取得开发商的同意,以此来保护自身利益。 五、预购人与下手买家签定转让合同,并办理了有关手续。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七条【债务承担对保证责任影响】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二、购房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购房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有: 1、查看开发商提供的购房合同是否是统一的格式,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 2、明确办理房产证的时间,要求开发商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自身义务,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房屋产权证无法办理,应该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责任。 3、购房合同中应该明确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应该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三、买房流程及注意事项有什么 首先,购房者应该去现场看房,核心是房地产是否有预售资格。在检查房地产是否有预售资格的过程中,核心是检查商品房预售证书; 比如房地产是否没有预售证就公开进行内部认购,预售证是否挂在销售部门的显眼,预售证是否过期等。在房屋质量方面,建议到现场检查是否存在墙体裂缝、漏水、渗水、偷工减料、管道渗漏等问题。 购房者应谨慎签署认购书。认购书是商品房销售的预约合同,是独立合同。签订认购书往往会引起一系列纠纷,具体表现在买家要收回定金,而开发商不一定要退还。 因此,为了避免太多的麻烦,购房者可以在决定买房时向开发商提出正式合同样本,并在认为正式合同可以接受时签购房注意事项: 1、买房尽量买一期开发的。一般来说,价格便宜,质量好; 2、买房前测试隔音,否则会很痛苦; 3、不要买二楼,一般厨房下水道是二楼向上一条,一楼独立一条。这样二楼很容易堵塞,比如堵塞倒灌,很可怕; 4、买房要注意不要买临街的,噪音太大,即使是一条小路,也有发展成菜市场的潜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期房转让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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