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欠债很久以前就过户给子女的房产算家庭共有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父母转让至子女名下的房产未必全然属于夫妻间的共有财产,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操作来判断。
倘若此项交易同时涉及到夫妻双方,且在房产证书上记录了双方姓名,那么这类房产便属于典型的夫妻共有时产。 而另一种情形则为父母仅将房产以单方面的协议方式过户至某一方子女名下,且有明显约定该房产归属为特定的夫妻一方,此时该房屋就不再被视为夫妻公有财产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