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加名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前房产在婚后经过加名后在离婚时如何分割的问题:
若夫妻双方在处理这所房产的归属权问题上并无争议,法院可依据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对该房产进行公开拍卖或变卖,并将最终所得的款项按照公平公正原则进行合理分配;若丈夫和妻子都想要争取房屋所有权,但都愿意进行价格比较以争夺房屋控制权,那么法院可以采纳他们的意向,将此房间分配给报价最高的那一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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