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名字要交税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我需强调的是,婚前购置的房产增加配偶姓名并不涉及税收问题。
然而,在购置房屋时,是必须支付相关税收的。 但由于婚姻期间房产证上想要添加配偶姓名这一流程,与普通的房地产交易有本质区别,因此无需缴纳诸如契税、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等如此繁琐的税费,通常只需支付极少的工本费用便可实现。 特别注意,当房产上添加了妻子的名字之后,那么这处房产应该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接下来详细介绍一下房子加配偶姓名所需进行的操作步骤: 1、携带完整的房产证、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亲自前往房管部门办事大厅向工作人员询问相关事项,同时领取等待办理服务的号码牌; 3、根据获取的号码牌顺序,听从房管局大厅广播的指引前往相应窗口办理相关业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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