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共同出资买房还用另出嫁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可以得知,女性在出嫁之时所带来的陪嫁品将被归类为其个人财产,而非视为夫妇双方的共有财产。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有此规定存在,中国法律依然对相关问题做出了特殊的说明。 即若在结婚过程中所收取到的彩礼仅由某一方个人所获得或者是购置了婚礼所需之物品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各自接受的礼物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都应当被视作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因此针对嫁妆的法律属性认定而言,我们必须依据以上所述的法律法规进行细致的划分与妥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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