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后父母把房子过户给我这是婚后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已婚夫妇婚后接受父母赠与或继承而来的房产,若未加特殊说明,原则上应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但需注意,除非父母做出明确表示将该房产专属性地给予某一方当事人,否则皆视为对整个夫妻双方的赠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在婚姻延续期间所获得的以下各类财产均属共同财产范畴,并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所有权: (一)薪资、奖金以及其他劳务收入; (二)通过生产、经营和投资等渠道获取的回报; (三)知识产权带来的利润; (四)合法继承或获赠的财产,但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的第三款规定,除外情形不包括在内; (五)其他被认为应属于共同所有的资产。 在此基础之上,夫妇应有相对平等的处置权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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