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已婚夫妇婚后接受父母赠与或继承而来的房产,若未加特殊说明,原则上应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但需注意,除非父母做出明确表示将该房产专属性地给予某一方当事人,否则皆视为对整个夫妻双方的赠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在婚姻延续期间所获得的以下各类财产均属共同财产范畴,并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所有权:
(一)薪资、奖金以及其他劳务收入;
(二)通过生产、经营和投资等渠道获取的回报;
(三)知识产权带来的利润;
(四)合法继承或获赠的财产,但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的第三款规定,除外情形不包括在内;
(五)其他被认为应属于共同所有的资产。
在此基础之上,夫妇应有相对平等的处置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