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房产归一方如何过户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之后,配偶双方的财产须进行合理分配,其中,房屋财产无疑是最为关键的一环。
通常情况下,若夫妻双方在分居后,房屋并未登记在产权拥有者名下,则需进行房产变更登记。 那么,当离婚协议认定房产归属于某一方时,该方应如何进行房产过户呢?在此过程中,当事人需携带离婚协议书以及实际的房产,前往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注册过户登记。 如若另一方未能予以配合,可以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进行强制执行过户。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协议离婚方式下,办理房产过户所需的手续如下所示: (1)包含房产划分内容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证书及其复印件; (3)涉及到财产归属权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若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需提交经过公证的此类协议; (4)房产证书; (5)个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而诉讼离婚指的是配偶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共同财产分配或者子女抚养权问题达成共识,进而向法庭提起诉讼以寻求司法裁判的离婚方法。 诉讼离婚由于没有离婚证书,所以,在处理房产过户事宜上,所需材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其复印件;(2)在判决书中明确规定了房产归属的,权利人有权单方申请办理房产证书;(3)身份证明及复印件;(4)房产证书;以上两种离婚方式均需要先完成离婚房产的析产工作,这是由于离婚房产析产被视为避免征收房产交易契税的一种证明文件。 倘若非因离婚引起的财产分割,则在房产交易时须按照正常流程交纳契税。 在完成离婚房产析产后,即可依据相关程序向房产管理部门提出办理离婚房产过户的申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