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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前男方买房写女方名字离婚归谁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结婚之前,若男方以其自有资金购置房屋并将其登记到女方名下,这类情况通常在离婚时会判给女方所有。
这主要是因为无论房产证上所载姓名为何,房屋都将被视为拥有者的;
然而,如果男方能够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该房屋乃是在婚前男方出资购得的,便可据此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争夺该房屋的所有权。
值得注意的是,结婚与财产之间确实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在现代社会中,新婚夫妇在筹备婚礼时往往都期望能够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住房,因此婚房的归属问题便自然地成为焦点所在。
某些女性可能会坚持要求登记其名义于婚房之上,此时男方若已经婚前购入了房屋并将其记入女方名下,那么对于这类情形之下的离婚财产分割该如何进行呢?按照婚前取得的财产将被认定为个人财产,而婚后获取的财产则将被共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原则,婚前男方所购置之房产,不论其房产证上究竟登记何人的姓名,皆归属所署之人;
至于婚姻存续期间购置的地产,则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一旦发生离异,则需依照法律规定将对方的那一份分给另一方。
即便对方当时并未在此处房产上投入任何金钱。
依据物权公示原则,若房屋所有权证书上所记载的人为某人,则推定该房屋归此人所有。
故而,婚前男方用以支付购房款项之做法可视作是对女方的赠与行为,该房产理应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若男方能够出示相关证据,证实此房屋系由己方出资购买,便能够证明该房屋实际上应当归男方所有,即使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女方的名字亦不会妨碍男方主张相应权益。
综上,尽管事发已至婚后,但只要男方可以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该房屋仍然应属于男方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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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2:5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