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集体产权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国境内的农村宅基地并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事实上,此类土地资源属于我们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明确规定:
“城市市区内的土地为国有土地所有;而在农村及城乡结合部,除了依法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之外,均归农民集体所有; 至于宅基地以及自留地、自留山上的土地也都归属农民集体所有。”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亦有相关条款对此予以明确规定: 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一系列财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且这些资产将由夫妻共同所有: (1)包括但不仅限于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 (2)超过第3条第3款指明的范围的生产、经营、投资收益; (3)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的收益等; (4)除了被附加了特定条件的继承或赠与财产外; (5)并且还包括但不限于其他应该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等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第一款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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