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般财产怎么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夫妻走向婚姻终点站——离婚之时,关于财产的处理便成了两位曾经伴侣之间最为重要的话题之一。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夫妻财产有以下几种常见的分割方式:
(1)公平公正的“各半均分”原则: 在进行共同财产的划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必须拥有等同的权力,将共同财产进行公平、公平地分配; (2)竭力维护孩子与女方权益的原则: 在财产分配的过程中要尽力考虑到子女以及女方的利益; (3)关注无过失方的原则: 即对于无过者,他们不仅有权要求得到合理的赔偿,而且即使犯错也并不意味着被剥夺所有财产; (4)体现公正公平的原则: 离婚协议中应该切实清算并计算出夫妻双方各自的经济利益; (5)遵循自愿承诺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为了若他们在离婚协议签订之前已经达成共识,则能够自由约定如何分割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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