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公证给夫妻一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夫妻一方向另一方进行财产公证这一问题,根据我国最新法律法规可以了解到,只要通过双方充分自愿且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即可办理。
具体来说,在中国境内,男方与女方都享有自主决定的权利,不论是双方在婚姻期间所获得的财产,还是在结婚之前就已存在的个人财物,都可依据双方自愿的原则而选择由哪一方完全拥有或共享所有权,或者是两人分别持有一定比例的份额。 同时,必须强调指出,对于夫妻之间就婚姻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所作出的明确约定,此种约定一旦生效,即具备了对双方当事人带有绝对强制性的法律效力和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四)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五)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六)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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