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拆迁离婚了可以分到安置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对双方婚后因政策性搬迁而产生的分歧进行处理时,可以考虑分割归属清晰、法律性质明确的拆迁物业。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需要先确定涉及此类房屋的定义属性,以确保其符合中国现行的婚姻家庭制度下关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相关规定及解释。 举例来说,假如这些拆迁物业并非是在夫妻二人结婚注册前由某一方独立获取的,那么在实施安置政策之后,所获得的物业便属于夫妻二人共有财产,而非单方面的私有财产。 由此可见,另一方有权主张对这些物业有合法的分割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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