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出轨过错方净身出户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体系中,并未强制规定离婚案件中的过错方应被判令净身出户。
在离婚案件中,若过错方为责任方,其可酌情减少分配共有的财产份额。 然而,对于净身出户这一话题,除非过错方自愿放弃分享夫妻间的共有财产,否则其仍然享有得到一定比例财富的权利。 另外,即使一方在婚姻期间出现了不忠行为,但并不能作为享受净身出户待遇的理由。 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无权强迫过错方净身出户。 相反地,在离婚过程中,如果过错方涉及到重婚或者与他人类似的行为,同样构成了对配偶权益的侵犯,此时无过错方有权申请获得相应的赔偿。 但在此过程中,无过错方并没有权力提出让过错方完全放弃所有财产的要求。 再者,如果当事人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有一方需净身出户,那么该项条款可能存在违法情况而失效。 实践中,双方可以就此问题展开充分的协商,如无法达成共识则将交由司法机关进行裁决。 在正式审判中,法官将结合财产的实际状况,遵循保护未成年子女、独资女性以及家庭无过错方权益等原则,做出公正的裁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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