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交了不买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付了购房定金后,若购房者违约并表达出不再购买该房屋的意愿,则所缴纳的定金是无法退还的;然而,如果由于特定事件、政策变化、自然因素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买卖双方未能签署生意合同,且这种情形并非由任一方故意或过失导致的,那么此时所交纳的定金则可予以退还。此外,倘若售房者违约,购房者选择放弃继续履行其购房义务时,此时所缴纳的定金可全额退还,并且还可额外获得一倍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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