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贷款房子可以加妻子名字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贷款购买的房产中,允许增加配偶的姓名。
若所购房产发生于结婚之前,并且购房款项已全额支付完毕,那么这部分房产将被视为个人婚前财产,在离婚诉讼过程中,不能被纳入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范畴进行分割。 然而,如果该房产在结婚前仅支付了首付款项,剩余部分选择采用按揭方式进行还款,并仅在房产权证书上登记了其中一位个体(或附带其父母)的名称,则此时该物业实质上仍属于个人婚前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