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房产可以不分割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解除之际,有关住房的分配问题可能并不会被纳入考虑范围之内。
通常来说,当夫妇们协商结束他们的婚姻关系时,如果其中的任何一方或者双方均无意对现有住房进行分割,那么仅仅需要经过两个人之间的充分商讨,便可达成共识,从而作出一致性的决定,即不对住房进行分割。 然而,如果夫妻双方都无法达成关于房屋分割的共同意愿,为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争端,最终的解决方式往往会采取一份共有协议,同时邀请第三方人士作为公证人在场见证这一过程。 在此之后,如有任何一方向要重新提出分割住宅请求,便可以在解除了原先的协议基础之上,再次启动住房分割的程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