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婚前全款买房算婚前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涉及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登记于该男子名下的房产,且夫妇间并未就此进行过任何增补更名行为,则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此类房产应归为该男子的个人财产范围,因此在两人结束婚姻关系之时,女方无权对此房产提出分割诉求。
反之,在该情况下,若房产顺利完成了登记手续,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义之下,我们便可据此认定这是该男子向其配偶作出的不附带附加条件的赠与行为,根据相关立法条款可知,此类财产将被确认为夫妇之间的共有财产,离婚之时,女方通常有权享有对此房的部分或全部所有权份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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