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男方全款买的房子婚后加女方名字离婚时算谁的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男方于婚前购房,婚后可加上女方姓名,此时该房产即被视为共同拥有。
如果房子是在婚前全额购买并加名,则会视为赠与行为,且登记双方名字后视作夫妻共有。 双方应先行达成共识,若无法达成协议,则由法院裁决分隔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期间获得的以下几种财产将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配: (1)工资、奖金和劳务费; (2)生产及投资的利润; (3)知识产权的盈利; (4)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不在此列);以及 (5)其他应该共同拥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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