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子有贷款怎么过户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我们来探讨如何将离婚双方共有的按揭房产过户至其中一位原有配偶手中。
这种情况下,要求离婚申请人共同提出申请,以完成对离婚房屋所有权的登记流程;之后,将原来涉案的两位申请人姓名从登记信息中去除,变更为仅有原配偶之名。 在此过程中,需依据相关法规条例,由被过户一方负责继续履行按揭义务。 其次,当涉及到将某位离婚申请人所持有的按揭房转让给另一位时,需要先行偿还银行的贷款债务。 若此时无法立即清偿,则该离婚申请人可自行向另一家银行申办转按揭业务,待解除银行所抵押的房产证后再行办理过户手续。 最后,如果要将离婚双方共享的按揭房产过户至第三者名下,那么离婚双方务必优先清偿银行所有贷款,或由第三者为离婚双方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然后才能执行相应的过户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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