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有怎样的特点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如下:
主体特殊,即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仅为夫妻双方; 依据特殊,即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产生于结婚登记后; 性质可变,即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可以由按照双方的约定,认定为个人财产或共同财产; 其他特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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