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离婚的财产怎么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的财产公证手续的办理流程:
夫妻双方当事人准备财产公证的相关材料; 二人亲自共同到住所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公证机构对公证事项和材料进行核实; 工作人员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符合公证条件,且其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公证手续,并向夫妻双方出具公证书。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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