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房子婚后加名字是不是有用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前房子婚后加名字有用。
我国实行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制度,就房产而言,房屋所有权的设立、变更、转移均在经过依法登记后发生效力。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名,属于房屋所有权的变更登记,加名手续完成,领取新的房产证时,即意味着登记完成,房屋所有权变更行为在法律上正式生效。 因此,婚前购买的房产,在婚后加名后,其所有权人就发生了变化。例如婚前房产由男方父母全额出资购买,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是男方的个人财产,但在结婚后,经男方同意,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女方的名字,房屋产权人登记为男女双方,共有情况登记为共同共有,此时该房产就不再是男方个人财产,而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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