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男方不出庭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的处理过程中,有时会遇到男方不出庭的情况,这时需要根据不同情形分别进行处理:
1.男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情况: 当男方下落不明,其具体行踪无法确定,或者已经被依法宣告失踪时,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来处理诉讼文书。 具体而言,法院会在特定的媒体或场所发布公告,告知男方相关诉讼事宜。 公告会有一定的期限,一般为60日。 待公告期满后,即便男方没有实际到庭参与诉讼,法院也会依据所掌握的证据和事实,依法作出缺席判决。 2.男方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情况: 一般情形下:通常,法院是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的。 虽然离婚案件涉及到身份关系,原则上要求双方都亲自到庭参与诉讼,但如果一方拒不到庭,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然会依据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判决。 第一次起诉离婚的特殊情形:若这是女方第一次起诉离婚,而男方不到庭,并且法院经过调查和审理,无法明确查明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已经真正破裂,那么法院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 不过,要是女方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比如男方存在重婚、家暴等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也有可能判决离婚。 总之,男方不出庭并不会阻碍离婚诉讼的正常进行,法院会结合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公正裁决。 女方要积极准备相关证据,助力自己的诉讼请求得到支持。 案情回顾: 小朱(女)起诉与小李(男)离婚,小李不出庭。小朱主张感情破裂,但小李行踪不明,且小朱首次起诉,能否判离成争议点。 案情分析: 1、若小李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法院会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期限60日。期满后,即便小李未到庭,法院会依证据和事实缺席判决。 2、若小李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一般法院可缺席判决。但因是小朱首次起诉,若无法查明感情是否破裂,可能判不准离婚;若小朱有小李重婚、家暴等证明感情破裂证据,法院也可能判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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