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5年了还能判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分居5年能否判离婚,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以下为你详细阐述:
一、感情破裂认定方面 依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当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且这种分居状态持续满二年,在经过法院调解后依然无法调和矛盾的,应当准予离婚。 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分居5年,且分居的原因是感情不和,同时法院在介入调解后没有起到改善双方关系的作用,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来说法院会判决双方离婚。 这是因为,持续的分居且感情不和,往往意味着夫妻关系已经难以修复。 二、证据支持方面 要想在分居5年的情况下顺利获得离婚判决,关键在于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分居的事实以及分居的原因是感情不和。 例如,夫妻双方签订的分居协议,它能够明确体现双方开始分居的时间和分居的意愿;房屋租赁合同可以证明一方在外租房居住的事实;居委会或物业的证明,能够从第三方角度证实双方分居的情况;此外,证人证言也可以作为有力的辅助证据。 三、特殊情况方面 如果分居并非是因为感情不和,比如因为工作地点变动、异地学习等客观原因导致分居,即便分居时间达到了5年,也不一定会被判决离婚。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断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真的已经破裂。 只有在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下,法院才会做出离婚的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结婚多年后分居5年,小朱向法院起诉离婚,主张感情不和分居已久,要求判离;小李则称分居是因工作原因,并非感情不和,不同意离婚,双方就是否应判离婚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感情破裂认定方面看,若小朱能证明分居5年是因感情不和,且经法院调解无效,法院一般会判离,因持续感情不和分居意味着关系难修复。 2、在证据支持方面,小朱需提供如分居协议、租赁合同、居委会证明等证据证明分居事实及原因是感情不和。 3、从特殊情况方面考虑,若小李能证实分居是工作等客观原因导致,法院会综合考量,认定感情未破裂时可能不会判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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