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精神病另一方可以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一方患有精神病时,在特定条件下另一方是可以提出离婚的。
倘若精神病患者的病情已然达到极为严重的程度,使其完全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 此时,另一方就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法院进行审理的过程中,会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裁定是否准许离婚。 通常来讲,如果患病的这一方无法正常地表达自身的意愿,并且离婚这件事并不会对其自身的权益造成极为严重的损害,那么法院很可能会准许离婚。 然而,要是精神病患者的病情相对较轻,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或者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 在这种情形下,倘若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可以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但要是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另一方就必须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离婚问题。 不过,此时法院会更加审慎地考量离婚的必要性以及对患病一方权益的保障问题,会综合各种因素进行细致的判断。 总之,在一方患有精神病的情况下,另一方是否能够离婚,必须紧密结合具体的病情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全面而准确的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是夫妻,小李患有精神病。小朱想离婚,争议点在于小李病情不同程度下能否离婚及如何离婚。小李病情严重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小朱起诉离婚;病情较轻能辨认行为时,双方对离婚意见不一致。 案情分析: 1、当小李病情严重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小朱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裁定。若小李无法表达意愿且离婚对其权益损害不大,法院可能准许离婚。 2、小李病情较轻能辨认行为,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时,小朱需诉讼离婚,法院会审慎考量离婚必要性及对小李权益的保障,综合判断后作出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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