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判决不离婚的情形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关于法院一般会判决不离婚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夫妻感情未破裂 这是法院判断是否离婚的关键标准。 夫妻之间在共同生活中,难免会产生一些矛盾,但只要双方的感情基础较为深厚,且矛盾尚未达到无法调和的严重程度,法院通常会认为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从而判决不离婚。 例如,夫妻双方可能会因为家庭生活中的一些琐事偶尔发生争吵,像家务分工、孩子教育观念等方面存在分歧,但在争吵过程中并没有出现实质性的伤害行为,如暴力、虐待等,这种情况下,法院会考虑双方的感情基础,认定夫妻感情未破裂。 二、存在和好可能 当一方有积极挽回婚姻的意愿,并为此采取了实际行动,而另一方也没有坚决要求离婚时,法院会认为夫妻双方存在和好的可能,进而判决不离婚。 比如,一方在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后,主动向另一方认错,诚恳地承诺会改正自己的不足之处,而另一方对此态度也有所缓和,这种情况下,法院会倾向于给双方一个修复关系的机会。 三、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同意离婚 一般而言,如果不存在法定判离的情形,如重婚、家暴、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当一方第一次向法院起诉离婚,而被告明确表示不同意离婚时,法院会给予双方一次和好的机会,判决不予离婚。 四、为保护特定群体利益 为了保护特定群体的合法权益,在一些特殊时期,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判决会有所限制。 比如,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起诉离婚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除非女方主动提出离婚或者存在特殊情形。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婚后因家务分工偶有争吵,但无暴力等伤害行为。小朱第一次起诉离婚,小丽不同意且表示愿修复关系。同时,小丽正处于怀孕期间,小朱仍坚持起诉离婚,争议点在于此情形下法院是否会判离。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丽仅因家务琐事争吵,无实质性伤害行为,感情基础尚在,法院会认定夫妻感情未破裂,倾向不判离。 2、小丽有修复关系意愿,双方存在和好可能,法院会给他们修复关系的机会,判决不离婚。 3、小朱第一次起诉离婚,小丽不同意,且不存在法定判离情形,法院会给予和好机会,不予判离。 4、小丽处于怀孕期间,男方小朱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会为保护女方利益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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