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现在离婚可以不用等离婚冷静期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的情形下,离婚这个过程是需要经历离婚冷静期的。
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在接下来的三十天时间里,倘若其中任何一方改变了主意,不愿意离婚了,那么他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请求。 这里要注意的是,前面所说的三十天期限届满之后,还会有另外的三十天时间,在这之后的三十天内,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如果双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那就视作他们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不过呢,存在两种特殊的例外情形,是无需等待离婚冷静期的。 第一种情况是,一方被宣告失踪了,而另一方则提起了离婚诉讼;第二种情况是,经过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之后,双方又分居满了一年时间,在此之后,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离婚是需要等待离婚冷静期的,只有上述提到的这些特殊情况才可以不等待离婚冷静期。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机关受理后,在30天冷静期内,小朱反悔想撤回申请。而30天冷静期届满后,小丽未按规定在接下来30天内与小朱一同去领离婚证,引发是否算撤回离婚申请争议。 案情分析: 1、在30天冷静期内,小朱有权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请求,符合《民法典》相关规定。 2、30天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小丽未与小朱一同申请领取离婚证,按照规定应视作双方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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