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双方都已经协商好了离婚还有冷静期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双方在协商好离婚事宜后,依然需要经历冷静期这一程序。
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刻起,接下来的三十日内,倘若其中任何一方改变了离婚的想法,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请求。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前面所提到的三十日规定期限届满之后,还会有另外一个三十日的期限,在这之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如果双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去申请,那么就会被视为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所以,即便双方已经在离婚问题上达成了一致意见,也必须按照这样的规定流程来办理相关手续,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整个离婚程序的合法合规性。
冷静期的设立,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给双方提供足够充裕的时间,让他们能够冷静地进行思考,避免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做出离婚的决定,从而更好地保障婚姻的稳定性,让双方在做出重大决定之前有足够的时间去权衡和反思。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协商好离婚事宜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三十日冷静期内,小朱突然改变想法,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申请。后双方又重新申请,三十日届满后,在接下来的三十日内,小李因工作繁忙未与小朱一同前往领取离婚证。

案情分析:

1、小朱在首次申请的冷静期内有权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符合《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保障了其重新考虑的权利。
2、在重新申请后,小李和小朱未在规定的第二个三十日内共同前往领取离婚证,按照规定应视为自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体现了离婚程序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8 18:4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