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双方同意一方不去如何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然而其中一方却不愿意亲自前往办理时,这时可以借助诉讼的途径来进行处理。
具体来说,其中一方需要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诉讼。 在提交诉讼的同时,要一并附上起诉状,这份起诉状需要清晰地阐述离婚的意愿、理由等相关内容。 此外,还需提交结婚证等能够证明婚姻关系存在的重要证据。 2.法院在接收到离婚诉讼后,会依据双方所表达的意愿以及提交的各种证据来展开审理工作。 如果经过审理,法院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那么就会作出判决,准予离婚。 而当判决生效之后,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也就正式解除了。 不过,在诉讼的过程当中,如果被告收到了法院的传票传唤,但却没有正当理由而拒绝到庭参加诉讼,这种情况下,法院是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的。 3.在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离婚这件事情涉及到众多的法律问题以及繁琐的程序。 由于法律专业知识的复杂性,对于一般人来说,在诉讼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困惑和风险。 因此,建议大家在进行离婚诉讼时,积极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专业律师能够凭借其丰富的法律知识和经验,为当事人提供全面的法律指导和支持,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小李不愿亲自前往办理。小朱向有管辖权法院递交离婚诉讼,附起诉状及结婚证等证据。审理中,小李收到传票却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争议点在于小李缺席情况下离婚诉讼能否顺利进行。 案情分析: 1、小朱向法院起诉离婚并提交相关材料,符合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其行为合法有效,保障了自身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离婚问题的权利。 2、小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进行缺席判决。若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判决生效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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