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需要在当地办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呀,离婚起诉这事一般得在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去办理呢。
要是被告住所地跟经常居住地不一样啦,那就由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来管辖啦。 比如说呀,夫妻当中有一方离开住所地已经超过一年啦,那另一方要是起诉离婚的话,这种案子就可以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啦。 要是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啦,其中一方起诉离婚的话呢,就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啦;要是没有经常居住地呢,那就由原告起诉的时候被告所在的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啦。 这里得注意哦,具体到每一个离婚起诉的案子,它的管辖法院可能会因为案子的具体情况而有所变化呢。 所以呀,在决定要离婚起诉之前呢,最好是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这样能确保起诉程序是合法的,也能保证起诉的准确性呢。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系夫妻,小朱离开住所地超一年,小丽欲起诉离婚,其向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小朱提出异议,认为应在自己原住所地法院管辖,双方就管辖法院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小丽的起诉符合该规定,其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2、小朱提出的异议缺乏法律依据,在这种情况下,应遵循法律关于离婚案件管辖的具体规定,以确保司法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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