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个人可以撤销离婚申请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冷静期这个特定时期内,个人拥有撤销离婚申请的权利。
按照法律的明确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接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在接下来的三十天时间里,倘若任何一方内心并不愿意离婚,那么他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请求。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前面所提到的规定期限届满之后的三十天内,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如果双方没有进行这样的申请动作,那么就会被视为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在离婚冷静期这个时间段内,只要其中一方提出了撤销申请,那么离婚程序就会暂时停止下来。 不过需要大家特别留意的是,当一方撤回了申请之后,如果之后又再次申请离婚,那么依然需要重新满足离婚的条件,并且还要经过相应的办理程序才可以继续进行。 这一系列的规定和流程,都是为了保障离婚过程的慎重性和合法性,避免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做出不可挽回的决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进入离婚冷静期。在冷静期内,小朱反悔不想离婚,向登记机关提交撤回申请。后小李认为小朱反复无常,双方就是否继续离婚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都可撤回申请,小朱的撤回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此时离婚程序应暂时停止。 2、若之后小李想再次申请离婚,需重新满足离婚条件并经过相应办理程序,不能以之前的申请直接推进离婚流程,这是为保障离婚的慎重性和合法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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