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过了几天还可以去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这是一个关键的时间节点。
在此期间,双方有着明确的行动要求,即应当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如果双方在这30日内积极申请,手续办理相对较为顺畅,能够顺利结束婚姻关系。 然而,倘若未在这30日内申请,那么就视为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这意味着之前为离婚所做的准备工作暂时搁置,需要重新审视和考虑离婚的决定。 当离婚冷静期过了后的30日内,若双方仍坚定地决定离婚,那么他们可以按照规定去办理离婚手续。 这是他们继续推进离婚进程的机会。 但如果超过了这30日,情况就会变得不同,需要重新走离婚登记程序。 需要强调的是,这只是一般规定,实际情况可能会因地区而异。 不同的地方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婚姻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出一些具体的细则和要求。 总之,在离婚冷静期过后的规定时间内,双方应保持警惕,及时前往办理离婚事宜。 拖延可能会导致不必要的麻烦,影响离婚进程的顺利进行。 双方应充分了解相关规定,做好准备,以确保能够妥善处理离婚事务。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申请离婚,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在后续的30日内,小朱因工作繁忙想拖延几天再去领离婚证,小李则认为应按规定及时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双方为此产生争议,最终未在30日内申请。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双方应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小朱和小李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应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若之后双方仍决定离婚,需重新走离婚登记程序,此前为离婚所做准备暂时搁置,应重新审视离婚决定,且不同地区可能有具体细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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