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过了冷静期一年还能马上拿证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进入冷静期是为了让夫妻在离婚决策上更加慎重,以减少因一时冲动而离婚的情况,从而促进婚姻的稳定。
通常来说,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倘若在这个期限内未提出申请,那就意味着撤回了之前的离婚登记申请。 当时间过了一年,这已经远远超过了冷静期所规定的期限。 此时,若要办理离婚手续,就需要重新按照离婚登记的程序来进行。 首先,要再次提交离婚申请,就如同初次申请离婚一样,需要填写相关的表格和提供必要的材料。 然后,会进入新的一段冷静期,这段时间让双方有足够的时间去冷静思考离婚的决定是否真的不可更改。 只有在新的冷静期结束后,按照规定的流程走完后续的手续,才有可能最终拿到离婚证。 总之,过了离婚冷静期一年,不能直接去领取离婚证,必须重新走一遍相关的手续,这是为了保障离婚决策的慎重性和合法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申请离婚,进入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二人未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一年后,小朱认为无需再重新申请,可直接领证,小李则认为应重新按程序办理,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未申请领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小朱和小李此前未在规定时间申请,此前申请已撤回。 2、过了一年远超冷静期规定期限,若要办理离婚手续,需重新按程序进行,包括再次提交申请、进入新冷静期及走完后续流程,所以小李的观点符合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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