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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冷静期内可以离婚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有着明确的规定,在这期间一般是不可以办理离婚登记的。
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开始,到往后的三十日内,只要其中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都能够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而当这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后,又会有接下来的三十日,在这三十日内,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发给离婚证。
要是没有申请的话,就会被视为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不过,如果在三十日的冷静期届满后,紧接着的三十日内,双方对于离婚事宜达成了一致,并且一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那么就可以顺利离婚。
所以,在离婚冷静期内,如果双方没有共同申请办理离婚登记,那按照规定是不能离婚的,必须要等到冷静期过后且双方共同申请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办理离婚登记。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了离婚登记申请。进入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后,小朱反悔不想离婚了,但小李坚持要离。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小李要求小朱一同去申请离婚证,小朱拒绝前往,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可撤回申请,小朱不想离有权撤回。
2、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需双方共同申请离婚证,小朱拒绝前往,应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按照规定无法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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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3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