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对方消失了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起诉离婚时,如果对方突然消失不见,这时候可以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来送达诉讼文书。
法院会选择在法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这个公告期设定为60日。 在这60天的时间里,尽管对方没有出现在法庭上,但法院依然会按照正常的程序进行审理。 在庭审过程中,如果原告能够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确凿地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那么法院就会依据法律作出离婚的判决。 然而,如果对方在判决生效之后,仍然不愿意履行相关的义务,原告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比如说,对对方的财产进行查封,限制其对财产的处置权;或者扣押对方的财产,防止其转移;甚至还可以将其财产进行拍卖,以获取相应的赔偿或补偿。 不过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公告送达这种方式可能会导致诉讼周期的延长,相应地也会增加诉讼的成本。 所以,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原告一定要确保自己所提供的证据是充分的,并且是合法有效的,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提高胜诉的可能性,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向法院起诉与小李离婚,小李突然消失不见。法院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公告期60日。庭审时小朱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法院判决离婚后,小李不履行义务,小朱申请强制执行。争议点在于小李消失增加诉讼成本和周期。 案情分析: 1、小李消失不见,法院公告送达符合法律规定,保障了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 2、小朱提供充分证据,法院依据证据作出离婚判决是合理的。 3、小李不履行判决义务,小朱有权申请强制执行,这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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