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有冷静期吗当天可以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流程中存在冷静期这一规定。
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开始,到接下来的三十日内,倘若任何一方改变了离婚的想法,都能够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之前提交的离婚登记申请。 当这规定的三十日期限届满后,紧接着的三十日内,双方务必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倘若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申请,那就等同于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通常情况下,在当天是无法完成离婚手续的。 在冷静期这段时间里,双方需要冷静地进行思考。 只有当三十日期限结束后,依然坚定地想要离婚,才需要再次申请,并且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申领到离婚证,至此才算真正完成了离婚手续。 然而,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财产以及债务的处理等各项事宜都协商妥当,那么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若符合相关条件,便可当场予以登记,随即发放离婚证。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他们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了离婚登记申请。在三十日冷静期内,小朱反悔了,想撤回申请,但小李不同意。小朱坚持撤回,还认为自己有权利这么做。 案情分析: 1、根据离婚冷静期规定,在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改变想法都可撤回申请,小朱有此权利。 2、小李虽不同意,但无法阻止小朱撤回申请,因为规定赋予了单方撤回的权利,小朱的行为符合离婚冷静期的相关法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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