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到了之后需要什么东西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届满之后,如果夫妻双方依然希望离婚,那就得带着一些特定的材料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首先,要带上自己的户口簿和身份证,这两样东西能证明自己的身份信息,是办理各种事务的基础凭证。 其次,一定不能忘记带上自己的结婚证,它可是证明夫妻关系的重要文件。 再者,还得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这份协议书可重要,它必须得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说双方都真心想离婚,可不是被逼的。 而且,还要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把这些重要的事情都在协议书中明确下来,这样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才不会出乱子。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离婚冷静期制度设立的初衷,就是为了引导夫妻双方能够冷静地思考离婚这个决定,避免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情。 在办理离婚登记的整个过程中,婚姻登记机关会非常认真地对相关材料进行仔细审查,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符合法律规定,保证离婚登记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让离婚这件事情能够依法依规地进行。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他们去办理离婚登记。小朱带了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双方签好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包含自愿离婚表示、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内容,但办理时工作人员发现小李未带身份证。这成了争议点。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办理离婚登记时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是必备材料。 2、小李未带身份证不符合办理条件,这体现了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的必要性,确保离婚登记依法依规进行,材料齐全是保障离婚登记合法性和公正性的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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