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离婚冷静期一方可以撤回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离婚冷静期这个特定的时间段里,其中一方具备撤回离婚申请的权利。
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设立,主要是为了给夫妻双方提供一段能够冷静思考的时光,以此避免因一时的冲动而选择离婚。
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接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在接下来的三十天时间内,倘若任何一方内心并不愿意离婚,那么他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请求。
当这三十天的期限圆满结束之后,在随后的三十天时间里,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并未进行申请,那么就会被视为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总之,在离婚冷静期这个特定的阶段内,只要一方主动提出撤回申请,并且整个过程符合法定的程序要求,那么是完全可以成功撤回离婚申请的。
这一规定的存在,既体现了对婚姻的尊重,也为夫妻双方在离婚决策前提供了一个缓冲的机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进入离婚冷静期的30天内,小朱反悔不想离婚,想要撤回申请,但小李不同意,认为小朱是故意刁难。小朱依据法律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在离婚冷静期内一方有权利撤回离婚申请,小朱的行为符合规定。
2、小李虽不同意,但离婚冷静期制度目的是避免冲动离婚,只要小朱按法定程序提出撤回申请,就可成功撤回,并不受小李意志左右。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30 22: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