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过了就能拿离婚证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届满之后,如果双方都没有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且在30天之内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在这个过程中,婚姻登记机关会进行核查,确认双方确实是出于自愿而决定离婚,并且已经在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重要事项上达成了一致意见。 只有满足这些条件,双方才能够顺利领取到离婚证。 需要特别留意的是,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设立主要是为了保障离婚这件大事的慎重性,防止人们因为一时的冲动而草率离婚。 倘若在冷静期内,有一方改变了主意,那么他/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而如果在冷静期内没有撤回申请,同时在规定的时间内也没有申请领取离婚证,那么就会被视为已经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这一制度的实施,有助于让离婚的夫妻在做出决定之前,更加冷静地思考和权衡,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对自己和家人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进入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双方未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且在30天内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但登记机关核查时,小朱突然称在财产分割上存在异议,认为之前的约定不公平,这与之前达成一致的情况不符。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在冷静期未撤回且按时来领离婚证时,需满足自愿离婚、在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达成一致。小朱在财产上反悔不符合规定。 2、离婚冷静期制度就是保障离婚慎重性,小朱的反悔使双方不能顺利领取离婚证,他们需重新协商财产分割等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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