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目前民政局离婚有冷静期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法典》明确规定,从2021年1月1日起,夫妻双方若要申请离婚登记,便会有30天的离婚冷静期。
在这30天的时间里,任何一方都拥有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的权利。 这一规定给予了夫妻双方足够的时间去重新审视婚姻关系,避免因一时的冲动而做出离婚的决定。 当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要在接下来的30日内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如果在这30日内双方未进行申请,那么就视为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的设立,具有重要的意义。 它可以让夫妻双方在冲动之下想要离婚时,能够冷静下来,仔细思考婚姻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离婚可能带来的后果。 通过这样的方式,有助于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避免因一时的冲动而给家庭带来不可挽回的伤害。 它为夫妻双方提供了一个缓冲的机会,让他们有时间去沟通、去理解、去解决问题,从而有可能挽救濒临破裂的婚姻。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夫妻感情不和欲离婚,2021年1月1日后申请离婚登记进入30天冷静期。小朱在冷静期内后悔,想撤回申请,但小李不同意,认为这是小朱故意拖延。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小朱拒绝和小李共同去申请离婚证,导致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冷静期内任一方可撤回申请,小朱有此权利,小李虽不同意但也无法阻止。 2、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需共同申请离婚证,小朱拒绝前往,按规定视为撤回申请,这符合法律对离婚冷静期相关程序的规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