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离婚冷静期需要双方都到场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申请离婚冷静期这一事项,一般来讲是需要夫妻双方都亲自到场的。
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设立,其核心目的就是引导夫妻双方能够更加理性地去对待离婚这件事,防止因一时的冲动而做出离婚的决定。 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当夫妻双方都自愿想要离婚时,就应当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离婚登记,并且还要提交离婚协议书等一系列相关材料。 在他们申请完离婚登记之后,就会开始有30天的离婚冷静期。 在这30天的时间里,任何一方如果内心发生了变化,觉得不愿意离婚了,那么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只有当这30天的冷静期彻底届满之后的30天内,夫妻双方再次一同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此时他们的婚姻关系才会正式解除。 如果在整个过程中,有一方没有到场,那么很可能就会因为手续不齐全等原因,而无法顺利地完成离婚登记程序。 这一规定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夫妻双方在离婚这件事上能够更加慎重,避免草率行事。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他们自愿离婚且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提交材料,开始30天冷静期。冷静期内小朱反悔不想离了,但小李坚持要离。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小李前来婚姻登记机关要求领取离婚证,而小朱未到场。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离婚冷静期的申请及离婚证领取需夫妻双方亲自到场,小朱未到场不符合规定。 2、小李虽冷静期后坚持离婚,但因小朱未到场,手续不全,无法顺利完成离婚登记,这体现了离婚程序的严谨性,确保双方慎重对待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