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怎么撤销离婚申请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这一规定,对于想要撤销离婚申请的夫妻来说有着明确的要求。
在离婚冷静期内,若要撤销离婚申请,必须由双方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这是为了确保双方都有意愿撤销申请,避免单方面的决定。 一般情况下,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以及结婚证等相关证件,这些证件是证明夫妻关系以及个人身份的重要依据。 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这是一个关键的时间节点。 如果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就视为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这意味着离婚程序在这个时间点自动终止,夫妻关系得以保留。 然而,如果冷静期届满后,只有一方到场并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将不予受理。 这体现了对双方意愿的重视,只有双方共同行动,才能完成撤销离婚申请的手续。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该规定仅仅适用于协议离婚的情况。 对于诉讼离婚,不存在离婚冷静期,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离婚问题。 总之,撤销离婚申请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并且需要双方共同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这一规定旨在保障离婚决策的慎重性,避免冲动离婚,同时也维护了婚姻关系的稳定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协议离婚并进入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内小朱想撤销申请,但小李不同意,小朱想单方面办理撤销手续。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小朱独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离婚冷静期内撤销离婚申请须双方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小朱单方面申请不符合要求。 2、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同样需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一方到场申请不予受理,这是对双方意愿的尊重,保障婚姻关系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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