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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冷静期过了需要再次申请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结束后,通常就无需再次进行申请。
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夫妻双方务必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倘若在这三十天内没有提出申请,那就意味着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要是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提出了申请,此时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申请进行审查。
如果经审查,发现双方是符合离婚条件的,那么就应当为他们办理登记手续,并发给离婚证。
可要是不符合离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就不会予以登记,并且还会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总而言之,当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夫妻双方应该按照规定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相关的手续,而不是再次进行申请。
这是为了确保整个离婚过程能够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从而顺利地完成离婚事宜,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在这个过程中,双方都应当认真对待,秉持着理性和负责的态度,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在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小朱认为还需要再次申请,小李则认为无需再次申请。小朱未与小李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最终超过规定时间。小朱又想继续离婚程序,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无需再次申请,小朱的想法是错误的。
2、小朱未在规定时间内和小李前往登记机关,视为自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想离婚需重新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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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2: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