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30天后多久不去算时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设定为30天,这是一个重要的规定。
当30天过去后,如果其中一方没有前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就视为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这里不存在所谓的“时效”概念。 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设立,主要是希望双方在决定离婚时能更加慎重。 经过这30天的冷静思考后,如果双方仍然坚持离婚,就需要在30日届满后的30日内,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如果超过这个期限还没有申请,同样也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在30天的冷静期结束后,一方坚决不愿意离婚,那么另一方就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 这意味着,在这种情况下,离婚不再仅仅是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那么简单,而是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 总之,离婚冷静期制度为离婚提供了一个缓冲期,让双方有足够的时间去冷静思考和权衡,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做出离婚的决定。 同时,也为那些在冷静期后仍坚持离婚的夫妻提供了一个合法的途径。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进入30天离婚冷静期。30天过后,小朱未按规定前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小李认为这应视为小朱撤回申请,但小朱称有特殊情况不应算撤回。之后小李坚持离婚,可小朱不同意,小李不知如何继续离婚程序。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30天冷静期后一方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视为撤回申请,小朱未办理,在规定上确实视为撤回。 2、由于小朱冷静期后不同意离婚,小李若仍想离婚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不能再通过登记机关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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