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登记冷静期过后可以异地领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登记进入冷静期后,通常情况下是不能在异地领取结婚证的。
离婚登记必须要在双方当中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来进行办理。 当冷静期结束后,双方必须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倘若双方的户口所在地不一样,那就不能在异地直接领取证件。 然而,如果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在外地,而另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在本地,并且满足当地对于离婚登记的相关条件,那么是可以在本地办理离婚登记的。 这里需要特别留意的是,不同的地区,其具体的离婚登记规定可能会存在差异。 所以,为了确保办理程序的准确性以及合法性,建议大家及时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这样才能更好地处理离婚相关事宜,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和误解。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进入冷静期。小朱户口在A地,小李户口在B地。冷静期结束后,小胡告知他们不能在异地领取离婚证,必须在双方任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但小朱认为自己符合B地离婚登记相关条件,应可在B地办理,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离婚登记通常不能异地办理,应在双方中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2、不同地区离婚登记规定有差异,小朱虽认为自己符合B地条件,但需确认B地具体规定,若符合则可在B地办理,否则应按常规在户口所在地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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