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结束可以授权让家人去领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通常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前往。
这是因为离婚涉及到夫妻双方重大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必须由当事人本人作出决定并参与办理,以保证双方真实意愿的有效表达以及相关程序的合法合规。 在日常事务中,或许存在委托他人代理的情形,但离婚作为一种特殊的法律行为,有着严格的规定和程序。 它关乎夫妻双方的切身利益,只有夫妻双方亲自参与,才能确保整个过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如果允许家人代领,可能会引发诸多问题,比如无法准确知晓双方的真实意愿,容易导致后续纠纷;也可能不符合法定程序,给后续的法律程序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所以,为了维护离婚过程的公正性、合法性以及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在离婚冷静期结束后,绝对不能授权家人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而必须由夫妻双方亲自前往。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小朱想让家人小胡代自己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小李不同意,认为必须双方共同前往。小朱觉得家人代领也能表达自己的意愿,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离婚涉及重大人身和财产关系,需当事人亲自办理以保证意愿真实表达,小朱想让家人代领不符合规定。 2、如果家人代领,可能不知双方真实意愿引发纠纷,也不符合法定程序,为保障双方权益,必须夫妻双方亲自前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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