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提离婚男方可以不同意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女方一旦提出离婚请求,而男方表示不同意时,女方便可以借助诉讼途径来实现离婚目的。
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中,当夫妻中的一方希望离婚,那么既可以由有关组织来进行调解,也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必定会先进行调解这一环节。 只有当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且经过调解依旧无效的情况下,才会准予离婚。 具体而言,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且调解无效时,应当准予离婚:其一,有重婚行为或者与他人保持同居关系;其二,实施家庭暴力,又或者对家庭成员进行虐待、遗弃;其三,存在赌博、吸毒等不良恶习,即便经过多次教育仍屡教不改;其四,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其五,其他一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然而,如果不存在上述这些情形,并且男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同时夫妻感情也尚未破裂,那么法院通常不会作出判决离婚的决定。 这是为了充分考虑到婚姻关系的稳定性以及双方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一时冲动而轻易解除婚姻。 案情回顾: 小朱(女)向小胡(男)提出离婚,小胡不同意。小朱遂提起离婚诉讼。法院按程序先调解,但小胡表示夫妻感情未破裂,自己也无《民法典》规定的准予离婚情形,如重婚、家暴等,坚持不离婚,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小朱无明确法定准予离婚情形时是否能离婚。 案情分析: 1、按照《民法典》,一方要求离婚可诉讼,法院先调解。 2、若不存在法定准予离婚情形且另一方不同意,夫妻感情未破裂,法院通常为维护婚姻稳定,不会判决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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