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起诉分居满一年可以判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若第二次起诉时已分居满一年,法院便有较大可能判决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且经调解无效,就应当准予离婚。 然而,在第二次起诉时,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分居满一年以及感情确已破裂,像分居协议、证人的证言等这类证据就很关键。 法院在作出判决时,会全方位地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 比如,会考量双方的感情状况,是一直处于冷淡状态,还是已经彻底破裂;会审视婚姻基础,是基于深厚的感情结合,还是存在一些不稳定因素;会分析婚后感情,婚后是一直相濡以沫,还是逐渐出现裂痕;还会探究离婚原因,是因一时冲动还是长期积累的矛盾。 如果能够证明在分居期间,双方互不履行夫妻应尽的义务,且感情确已破裂,那么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会比较大。 但需要明确的是,具体的判决结果依然要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不能一概而论。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小朱第一次起诉离婚未被准许。第二次起诉时称已分居满一年,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小朱提供了证人小胡的证言,但小李称感情并未破裂,不应判决离婚。双方就分居满一年的证据及感情是否破裂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第二次起诉且分居满一年,有较大判离可能,但需证据证明。小朱提供证人证言作为分居证据。 2、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感情状况、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等因素。虽小朱有分居证据,但小李称感情未破裂,法院要依据具体情况判定是否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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