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单方面撤销可以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冷静期这个特定的时间段内,单方面进行撤销操作的话,一般是无法立刻达成离婚结果的。
离婚冷静期的设立,其主要目的在于降低因冲动而导致的离婚情况发生,从而有助于促进婚姻关系的稳定。 在冷静期这段时间里,不管是哪一方产生了反悔的想法,都具备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权利。 倘若冷静期顺利届满后的30天之内,双方并没有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领取离婚证,那么这种情况就会被视为已经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然而,倘若有一方在冷静期结束之后选择起诉离婚,并且其起诉的理由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那么法院将会依据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准予离婚。 所以说,仅仅只是在离婚冷静期内单方面进行撤销,通常是无法实现离婚这一目的的,这就需要当事人根据自身所处的具体情况,谨慎地选择后续应当采取的行动。 比如,如果确实已经没有继续维持婚姻的可能,那么就可以通过起诉等方式来推动离婚进程;如果只是一时的冲动,或许可以重新考虑是否继续婚姻关系。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并进入离婚冷静期。小朱突然反悔,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但小李认为感情已破裂坚决要离,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小李要求小朱一起领离婚证,小朱拒绝。小李遂起诉离婚,理由符合法定离婚条件。 案情分析: 1、在离婚冷静期内,一方可撤回申请,这符合相关规定,所以小朱的撤回操作合法。 2、小李在小朱撤回且冷静期后30天内无法领证的情况下,若起诉离婚理由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可判决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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