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调解书什么时候开始生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调解书的生效及相关事宜如下:
离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便开始生效。 这是一个重要的节点,标志着调解过程的最终结果得到了双方的确认。 当调解协议符合规定时,人民法院会制作调解书。 此调解书需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以及调解结果等关键信息,让双方对整个调解过程和结果有清晰的了解。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然后送达给双方当事人。 这一过程确保了调解书的正式性和权威性。 ④在签收前,如果一方反悔,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作出判决。 这体现了法律对当事人意愿的尊重,也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⑤需要注意的是,在签收调解书之前,离婚诉讼程序并未结束。 此时,当事人仍有权利撤回调解申请,或者要求继续进行诉讼。 这给予了当事人充分的自主选择权。 ⑥一旦双方签收了调解书,就意味着他们对调解协议予以认可和接受。 此时,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拘束力,双方不得再上诉。 这确保了调解结果的稳定性和权威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闹离婚,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法院制作了调解书,写明诉讼请求、事实和调解结果并署名盖章后送达小朱和小李。小朱在签收前反悔,小李则要求小朱必须签收。小朱认为自己有权在签收前改变主意,而小李觉得小朱应遵守之前的调解。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在签收调解书前,一方反悔,法院应及时判决,小朱有反悔的权利。 2、在调解书未签收前,离婚诉讼程序未结束,小朱可以撤回调解申请或要求继续诉讼,小李不能强制小朱签收调解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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